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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涉严重合同违约 律师介入助甲方成功解约并退回货款和利息

发布日期:2025-03-26 浏览量:

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天津某康健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公司”)与上海信息技术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该协议中甲方公司向乙方公司订购了共计数十万元的智能贩售设备,并约定设备到位后由乙方公司全权负责在北京市某区范围内投放、代运营管理、代收款等事项。次年3月,双方因故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智能贩售设备先在上海市某区投入使用一年,到期后或转投放至北京,或继续留在上海,或由乙方公司回收收购设备。


可是,即使签订了《补充协议》,乙方公司仍然未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在贩售设备投入使用后,仅反馈给甲方公司几张照片草草了事,后续的运营管理以及货品的投放和补寄也迟迟不见动静。经过多次催告无果后,甲方公司认为乙方公司的行为涉及严重违约,公司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2023年,甲方公司找到北京泽霄律师事务所李帅、邵靖雯两位律师代理案件进行维权。


律师介绍:

李帅律师

执业以来一直注重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相结合,办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合同纠纷、不动产纠纷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曾为多家国企、央企提供混改、股权转让等项目的法律服务,为诸多电影、电视剧投资及拍摄提供法律服务,得到行业及客户的高度认可。

社会职务:北京市国有资产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

邵靖雯律师

985法学硕士,在诉讼方面,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民商事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业务,曾在离婚财产分割、家族财产风险防控业务中表现突出。非诉方面,在商务谈判、资产重组、各类合同的审核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及成功案例。邵靖雯律师专业功底扎实,沟通能力强,在客户中收获了较高评价。


办案过程:

介入案件取证后发函催告被无视采取诉讼程序

李帅律师介入案件后,针对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后续签订的《补充协议》进行了逐条分析。通过委托人提供的各类材料,律师了解到,在疫情期间,案涉乙方公司曾多次以疫情为理由,无法提供贩售机的货品补寄。基于疫情原因无可厚非,但是直至疫情正式结束后,乙方公司依然怠于履行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其行为已明确构成合同违约,侵害了甲方公司的权益。


李帅律师在了解案件详情后,了解到委托人希望乙方依照《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条款,对案涉贩售机进行回收。随后,基于委托人的意愿,李帅律师向乙方公司寄送了《律师函》,要求其履行《补充协议》的内容。而乙方公司仍不为所动,为此,经过与委托人的商讨后,李帅律师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符合解除案涉合同的法定构成要件,当即将乙方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解除合同,返还相关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所产生的孳息。


延期开庭采取公告送达案件顺利胜诉

在向法院提交了相应的材料正式立案后,原本的开庭日期因需要进行公告送达而延期,正式开庭前,邵靖雯律师通过确认李帅律师的诉状及证据材料,再次对委托人企业的诉请及可能遇到的诉讼情况进行逐一研判。这一执业习惯,也最终让两位律师在开庭前作出的努力得到了回应。在庭审过程中,邵靖雯律师引用多项证据,证明本案中违约主体为乙方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方应当足额退还甲方公司购置贩售机的款项,并按照相应的利率,对资金占用产生的利息费用予以返还。院方在结合律师作出的答辩并查证证据后,认可了甲方公司的诉请。判定被告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解除,乙方返还甲方款项并额外支付相应的孳息。


最终结果:

本案自2023年接受委托后,充分达成了委托人的诉求,在听取委托人意见的同时,用近一年的时间跟乙方公司进行协商处理。协商无果后积极采取诉讼的形式,从取证到庭审辩论均得到了院方和委托人的一致认可,委托人的权益得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