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市的冯女士在当地以首付+贷款的方式购买了某开发商建设的一处楼盘,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冯女士一边坐等收房一边继续辛勤工作以偿还巨额贷款,但开发商交房的日期却是一拖再拖,这不由得让冯女士警觉起来。在实地考察楼盘工程后,冯女士发现自己购买的楼盘主体已基本完工,但内部装修却迟迟没有进展,而此时距离约定的交房时间也已超过了两年之久。在深思熟虑后2023年5月冯女士决定托北京泽霄律师事务所姜振兴律师、邵婧雯律师帮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达成退房退款的诉求。
律师介绍:
姜振兴|主办律师
从业以来,致力于政企纠纷突出的行政案件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积累了大量相关案件的办理技巧和实战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从专业视角解读疑难案例,通过帮助客户提高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风险应对的法律技巧,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减少企业经济损失,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邵靖雯 | 主办律师
985法学硕士,在诉讼方面,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民商事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业务,曾在离婚财产分割、家族财产风险防控业务中表现突出。非诉方面,在商务谈判、资产重组、各类合同的审核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及成功案例。邵靖雯律师专业功底扎实,沟通能力强,在客户中收获了较高评价。
接受委托 综合分析案情确认维权路径
在接受委托后冯女士向两位律师表达了退房退款的诉求。两位律师随即对案涉楼盘进行了实地考察,并结合了委托人提供的文书材料及沟通证据,考虑到委托人当下有着按期偿还贷款的巨大压力,两位律师在与其沟通一致后,将下发贷款的银行也列为本次维权的可诉方之一。随后,两位律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进行了细致分析,明确了开发商的责任与义务。以此方向为基础,两位律师为委托人制定了几种不同类型的维权方案。委托人最终决定采用民事诉讼的方式对案涉开发商及第三人银行提起诉讼,诉请退房退款,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贷款合同》,并对律师费用作出补偿。
庭前两次协商 开发商不予解除合同
在送达起诉书正式立案后,开发商联系到我方律师,表示愿意给付律师费用及诉讼费用作为赔偿,但条件却是希望我方撤诉并让委托人继续保留房产。对于这样的协商方案,委托人自然是不能接受的,并向开发商再次强调自己退房退款的诉求。时至开庭前法官又一次组织了调解,而面对委托人拿出的各项证据,在长时间的协商讨论后开发商仍然执意不同意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样强硬的态度也令第二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庭审举证 力证合同严重违约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伴随着两次协商的破裂,庭审之日如期而至。在庭审过程中,我方律师在提出委托人诉讼请求的同时,当庭指出了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为。两位律师通过证据证明开发商未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时限按期交房,且时间达两年之久。除此之外,两位律师还提交了大量的证据进行佐证,证明逾期交付期间委托人曾与开发商多次协商谈判均无法顺利交付房产,时至今日房屋内部建设仍未完成,提起诉讼也是委托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无奈之举。
最终,院方采纳了我方的诉讼请求,解除了冯女士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也解除了与第三人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并责令开发商限期内将购房首付款、已经给付的购房贷款本息、律师费返还给冯女士。冯女士也在判决书下达后顺利的收到了开发商的打款,本次商品房逾期交付案当事人成功维权。
泽霄所姜振兴律师、邵靖雯律师在本案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素养,通过深入的法律研究和有效的沟通策略,帮助冯女士顺利维权。两位律师精准地识别案件的核心问题,并为当事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两位律师始终秉持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完美诠释了律师在解决复杂纠纷中的关键作用。
判决书:
